山东立法,儿童须使用安全座椅
近日,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修改《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》,新增了对4周岁及以下儿童、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上高速方面的规定。从2014年8月1日起,4岁以下儿童上高速而不使用安全座椅是违法的。根据新条例,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,驾驶人不得安排未满12周岁成年人乘坐在副驾驶位置;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,应当为其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。《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: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,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;驾驶人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在副驾驶位;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,应当为其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。
目前,儿童乘车安全最有效的保护方式就是儿童汽车安全座椅,能降低婴儿死亡率达70%,降低4至7岁儿童死亡率达59%。山东省是继上海市后第二个立法推出“4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安全座椅”的地区。上海市规定从2014年3月1日起,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,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驾驶座位;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,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坐椅。 应该立法,让一些家长重视。 进步gochinway39;) 绝对支持。
还有家长在道路上行驶中开着天窗,让小孩头伸出去。惨不忍睹 俺家孩三岁过点,从百天以后就用安全提篮,1岁之后换安全座椅。我车上副驾驶后排常年放置安全座椅,长途坐5人时候固定在后排中间,车上还有儿童观察镜,标准奶爸车配置。
娃上车就系安全带,还会提醒大人系安全带,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看红绿灯,危险的地方一概不去,安全意识极强啊。 其实我更赞成在车内屏蔽手机信号 山东这方面很先进噢 我是青岛的~这个规定还是支持的~~
据说交警严查啊,查到发款200,还要扣分的~~~ arion 发表于 2014-8-1 16:11
其实我更赞成在车内屏蔽手机信号
这个可以提议下~·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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