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觉得交管立法者应该去向格力集团董事长董明珠学习学习
看到关于董明珠的一篇报道~~~写道:“在格力,人行道和车道泾渭分明,如果员工在车行道上走路,就要被开除。“如果被车撞了,这是人性化么?”她说。”
{:6_314:} 可是。。。。如果开除中国籍的话,很多人会欢迎。{:6_309:} 天下无斑 发表于 2013-1-14 17:55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可是。。。。如果开除中国籍的话,很多人会欢迎。
{:6_320:} 哎呀,我去格力还真没注意呢。
bafenghanukyo 发表于 2013-1-14 18:50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哎呀,我去格力还真没注意呢。
{:6_319:} 眼神犀利的女人{:6_314:} 那么牛?看来我可以考虑添台格力空调~~ isuka 发表于 2013-1-15 11:33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那么牛?看来我可以考虑添台格力空调~~
{:6_315:} 京城老五 发表于 2013-1-15 22:26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新交法保护的是行人 行人穿越快速路或高速路 你撞了 不论有没有责任 那么恭喜你 你要出血了!
{:6_316:} 远离行人! 京城老五 发表于 2013-1-16 10:14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远离自行车 远离电动自行车!
哎~··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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