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issa
发表于 2010-7-15 23:34
这事网络警察监察不管吗?直接把信息提供给他们。
先把损失捞回来吧,老大。
奇兵富康 发表于 2010-7-15 21:50 http://chinway.com.cn/bbs/images/common/back.gif
gochinway52;) 关键是不能让他再害人!
天天
发表于 2010-7-15 23:42
教育为先,惩戒第二!
fissa
发表于 2010-7-15 23:48
能拍死~绝不姑息!
Q0123
发表于 2010-7-20 12:25
济宁的啊,好像不是什么好事。
济宁有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和济宁高级职业技术学院。本地人都知道他们前身是济宁技校和济宁电大。真正的正规高校有:济宁医学院、曲阜师范大学、济宁学院(原济宁师专)
fissa
发表于 2010-7-22 17:37
已报警。。。刚才市局又打电话过了了解情况啦、、。。gochinway06;)
gp1203
发表于 2010-7-31 01:21
去济宁收拾他